常平桥沥又办《暂住证》是否合法??????
今天早上(2008年5月9日AM10:00)东莞市常平桥沥相关人员到出租房要求租户办理《暂住证》。其理由是:1 最近的四川凉山童工事件的影响 2 胡锦涛主席的《政府年度工作报告》精神要求。
对方敲门简直如同强盗,我不知道他们敲他母亲住的房门是不是也是这样用力的砸。口气就像是军官“没有?!那就到派出所去!!”
这又让我想起过去那几年在大街上,因为《暂住证》问题被抓走的日子。
本人来这里才没有多久,工作没找到,投靠朋友来的。去年我办了一个,可是过将近3个月才发到我手上,哎!!!!
不知道这些人到农村去,是不是也应该强制办理暂住证?大街上的乞丐也是“暂住人口”是不是也应该适当的收取暂住费(比如2毛钱,因为经济能力,但是如果连2毛钱都缴不起,怎么办???)或者办个暂住???
我的外国朋友对此表示难以理解,十分不理解。中国又倒回几年前了,哎!!!!!
据本人所知,好像已经没有要求查《暂住证》了,希望大家评评理,或者发表意见要不要再推行类似这样的证件?
希望能顶上去,引起关注!!!!1